执弈者说:公司没钱,不代表股东不用还。抽逃的出资、未缴的认缴,都是你可以执行的目标。
困局:公司空壳,债权人绝望
某科技公司拖欠供应商赵总货款450万,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账户只剩8000元,办公设备也值不了几个钱。
执行法官告诉她:公司已经停止经营,法定代表人失联,建议终结本次执行。
赵总想不通:“这家公司去年还在接大订单,怎么说没钱就没钱了?”
她拿到了公司工商档案,自己翻了一遍——看不懂。直到找到我们。
接手后,我们告诉她:“公司没钱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钱去了哪里。而钱去了哪里,股东最清楚。”
破局:四步追加股东,从0到450万
第一步:查出资——发现注册资本虚高
我们调取了公司的全套工商内档。章程显示:注册资本1000万,股东张某认缴600万,股东李某认缴400万,认缴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但验资报告显示:截至认缴期满,张某实缴200万,李某实缴0元。公司成立后,张某又通过“关联交易”将150万转回了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
第二步:固定证据——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
我们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调取了公司成立以来的全部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中的验资报告逐笔比对,发现:
- 张某的150万“转出”没有对应合同、发票,属于抽逃出资。
- 张某另有100万认缴出资未实缴。
- 李某的400万认缴出资全部未实缴。
证据链完整后,我们向执行法院提交了《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请求:
- 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17条,追加张某、李某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 依据第18条,追加张某在抽逃出资15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三步:应对异议——股东的反扑
法院裁定追加后,张某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主张:
- “认缴期限已过是因为公司经营困难,不是恶意不缴。”
- “那150万是正常业务往来,不是抽逃出资。”
我们准备了充分的证据驳斥:
- 认缴期限届满时,公司仍在正常经营,有大量应收账款,并非“无力缴纳”。
- “业务往来”对应的合同经鉴定系伪造,签字日期晚于转账日期。
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维持追加裁定。
第四步:执行股东财产——从股权到房产
追加成功后,我们申请法院查询张某、李某的个人财产。
- 李某名下无任何财产,但其配偶名下有一套婚后购买的房产。我们申请查封了该房产中属于李某的50%份额。
- 张某名下有一家公司30%的股权,我们申请冻结并启动评估拍卖。
最终,张某的股权拍卖得款220万,李某配偶名下的房产(李某份额)拍卖得款180万,加上之前冻结的公司账户余额,合计460万。
赵总的450万债权,全部执行到位,还多拿了10万利息。
终局:债权人说“这是奇迹”
赵总拿到钱的当天,给我们发了一条很长的微信。其中一句话是:“我以为这450万已经打水漂了。没想到你们能从股东口袋里把钱掏出来。”
我们回复她:“不是奇迹,是法律。股东认缴的出资,就是他们对公司的承诺。承诺不兑现,就要用自己的钱来填。”
执弈者复盘
追加股东的标准操作流程:
| 步骤 | 动作 | 关键点 |
|---|---|---|
| ① | 调取公司工商档案 | 查看认缴金额、认缴期限、实缴记录 |
| ② | 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 | 比对出资与资金流出,找抽逃证据 |
| ③ | 向法院申请追加 | 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17、18条 |
| ④ | 应对股东异议/诉讼 | 准备证据,必要时申请鉴定 |
| ⑤ | 执行股东个人财产 | 查询房产、股权、存款 |
对债权人的启示:
- 公司没钱,不代表股东不用还。认缴制不是免责牌。
- 抽逃出资的证明关键是“资金流出无合法依据”。银行流水+缺乏合同的转账,就是最好的证据。
- 追加股东后,可以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包括其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
可复制的经验:这个案件的每一步——调工商档案、查银行流水、申请追加、应对异议、执行股东财产——都是标准动作。只要证据扎实,股东就无法逃脱。
公司的面纱,比很多人想象的要薄。薄到一张转账记录,就能把它戳破。
📖 案例故事
第1篇 · 一个终本8年的案件,我们如何追回1200万 | 第2篇 · 债务人“人间蒸发”?我们用了这三招找到他 | 第3篇 · 追加股东实战:从0到1的全过程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