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执弈者棋谱 | 利用债务人的“损失厌恶”心理——为什么老赖宁愿花钱躲债,也不愿还钱?
执弈者说:人类对失去100元的恐惧,远大于得到150元的渴望。
一、一个反常的现象
在执行实务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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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能力还钱,但就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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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宁愿花10万请律师打执行异议,也不愿还5万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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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宁可把资产转移给亲戚,也不愿配合法院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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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愿意支付高额利息借新债,也不愿清偿旧债。
从纯理性经济人的角度看,这完全不合理——明明还钱成本最低,为什么偏要走最费劲的路?
答案不在法律条文里,而在人脑中一个根深蒂固的心理机制:损失厌恶。
二、什么是损失厌恶?
损失厌恶(Loss Aversion)是行为经济学的核心概念,由丹尼尔·卡尼曼和阿莫斯·特沃斯基通过一系列实验证明。其核心结论是:人们对损失的敏感程度,远高于对同等规模收益的敏感程度。
具体数据:损失带来的痛苦,大约是同等收益带来快乐的2到2.5倍。
换句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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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100元的快乐是+1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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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100元的痛苦是-2.5单位。
这个心理机制深植于人类进化——对于原始人来说,损失一块食物可能意味着死亡,而多获得一块食物只是改善生活。所以大脑天然地更关注“避免损失”而非“获取收益”。
三、损失厌恶在执行案件中的映射
当债务人面对清偿债务时,他的心理账户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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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 = 损失:自己的钱从口袋里被拿走,这是确定的、即时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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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 = 保住现状:维持现有财产,没有损失。
按照损失厌恶理论,保住现状(0收益0损失)的心理效用,远高于承担损失。所以债务人的第一本能,就是不惜一切代价避免损失。
这解释了三个常见现象:
现象一:花大钱躲小债
债务人宁愿花10万律师费打执行异议,也不愿还5万本金。因为在他的心理账户里,5万本金是“被拿走的损失”,而10万律师费是“主动支出的成本”——主动支出属于“投入”,被拿走属于“损失”,后者的痛苦远大于前者。
现象二:宁愿让资产贬值,也不愿变现还债
有些债务人明明有房产,却宁愿让房子被查封、贬值、甚至被低价拍卖,也不愿主动出售还债。因为主动出售意味着“承认损失”,而被拍卖可以归咎于“外部强制”,心理负担较小。
现象三:宁可借钱周转,也不愿用自有资金还债
债务人宁愿借高利贷维持表面繁荣,也不愿动用自己的存款还债。因为自有资金被视为“已有财产”,动用就是损失;借来的钱是“外部资金”,使用时心理账户不同。
四、执弈者的反制策略:如何利用损失厌恶?
理解债务人的损失厌恶,不是为了同情,而是为了设计更有效的博弈策略。以下是在执行案件中利用这一心理的几种方法:
策略一:制造“损失锚点”
原理:让债务人提前“体验”到可能发生的损失,从而触发损失厌恶,促使他选择“较小的损失”来避免“更大的损失”。
操作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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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判中,明确告知债务人:如果案件进入强制执行,不仅本金要还,还要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通常是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把这些“附加损失”量化,让他看到“不还钱”的真实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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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告知:如果主动履行,可以协商减免部分利息或费用,将“主动还钱”包装为“避免额外损失”。
话术示例:
“王总,您现在还50万本金,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减免迟延履行金(约每月XX元)。如果等法院拍卖您的房产,评估费、拍卖佣金加起来至少5万,房子还会被低价处置。您愿意为了‘不还钱’而多损失几十万吗?”
策略二:利用“损失框架”重构谈判
原理:同样的信息,用“损失”框架比“收益”框架更有说服力。
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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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框架:“如果您还钱,我们可以给您减免2万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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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框架:“如果您不还钱,您将多承担5万元的执行费用和利息损失。”
实验证明,损失框架的说服力通常高出30%以上。
策略三:制造“沉没成本”锚点
原理:让债务人已经为“不还钱”付出了成本,他会因为不愿意放弃这些成本而继续拖延——这是双刃剑,但在特定情境下可以反制。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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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已经花费了律师费、诉讼费来对抗执行后,可以提醒他:这些费用已经是“沉没成本”,如果不还钱,还要继续投入更多,最终可能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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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他将“还钱”视为“止损”,而不是“损失”。
五、案例:从损失厌恶到主动履行
某执行案件中,债务人张某欠款80万元,有房产但不愿出售。我们采取了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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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损失锚点:向张某出具了《不履行成本清单》——迟延履行金每月约4200元,评估费2万元,拍卖佣金4万元,房产低价损失预计15-20万元。合计不履行的“额外损失”约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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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框架:我们告诉他:“您现在主动还80万,这些额外损失都可以避免。这相当于您‘赚’了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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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压力:告知他法院即将启动拍卖程序,届时损失将不可逆。
结果:张某在两周内筹款还清债务。他后来对法官说:“我不是没钱,就是觉得还了亏。但算了一笔账,不还更亏。”
执弈者说
损失厌恶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心理机制,债务人也无法逃脱。最高明的执弈者,不是强迫债务人接受损失,而是让他自己意识到:不还钱的损失,比还钱的损失更大。
当债务人从“避免损失”转向“止损”时,执行僵局就有了破局的契机。
(下一篇:执行谈判的筹码设计——从信息不对称到博弈均衡)
刘虎跃律师|执弈者品牌创始人
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执行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广东•广州
♟️ 执弈者棋谱
第1篇 · 利用债务人的“损失厌恶”心理——为什么老赖宁… | 第2篇 · 执行谈判的筹码设计——从信息不对称到博弈均衡 | 第3篇 · “沉没成本”陷阱——为什么债务人越拖越难回头? | 第4篇 · 执行中的“胆小鬼博弈”——谁先眨眼谁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