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下旬以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执罪)的动作明显提速。
7月26日,四川省公安厅发布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通告。7月3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宣布自2026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治拒执犯罪,并列出19种可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8月7日,宜宾市公检法宣布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
青岛这份通告,是目前看得最全的一份。它把“什么行为够得上刑事追责”列成了清单。逐条看,可以归纳成七类。
一、动财产的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恶意减损责任财产。
一句话:财产从被执行人名下“消失”的每一种姿势,都在清单里。
二、玩手段的
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虚假抵押、虚假租赁、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
虚假和解、虚假租赁这两招,判例里都有现成的。
深圳一个案子:侯某某欠程某310万余元,执行中查明他对案外人邱某有210万余元到期债权,法院已向邱某发出履行通知。两人商量出一份“和解协议”:邱某付10万元,侯某某放弃剩余债权、申请解封邱某房产。法院多次释法,两人拒不悔改。最终侯某某、邱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10万元的对价,买断210万元债权。这不是谈判,是串通。
苏州一个案子:邱某房屋被查封,与朱某等人共谋虚构15年租赁关系、伪造租金凭证,导致房屋“带租拍卖”,朱某以300万余元低价竞得,随后540万元转售。一进一出,240万元的差价,是从一套被查封的房子里挤出来的。邱某、朱某、郁某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三、动担保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
哈尔滨一个案子:刘某辉欠某公司99万余元,执行和解时前妻孙某用名下轿车和房产提供担保。此后两人把担保车辆以10万元转卖,卖车款没有用于履行。孙某、刘某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担保人把自己担保的财产卖掉,和被执行人一起构成共犯。
四、对抗执行的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经罚款、拘留后仍拒不执行;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不作为义务。
天津一个案子把“离婚转移”演了一遍:王某欠李某50万元及利息4万元,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第二天与妻子王某某办理离婚,财产全转给妻子、债务全留给自己。执行中只扣到26398元,法院还查明王某把执行期间的钱拿去赌博。最终王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王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法院认定:明知被强制执行,为抗拒执行离婚转移全部财产,配偶明知而配合,构成共犯。
五、暴力抗法的
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器械;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聚众冲击执行现场。
六、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七、特殊主体的
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其职权妨害执行;通过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恶意注销工商登记、恶意销毁财务资料等方式对抗信用惩戒和财产调查;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行为,裁判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执行而拒不执行。
最后一条值得多说一句:转移财产的时间点,前移到诉讼开始后。 过去很多被执行人以为“判下来之前转走就没事”,青岛通告明确: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转移财产,同样追究刑事责任。
宽严相济:通告留了窗口
通告不是一棍子打死。青岛通告写明:本通告发布后、移送立案侦查之前,积极履行义务且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不移送公安机关;提起公诉前主动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且犯罪情节轻微的,公诉机关可以依法作不起诉处理。但通告发布后仍拒不执行的,依法从严惩处。
对应地,两高2025年1月联合发布的拒执罪典型案例里,有一件不起诉案例:衡水一家房地产公司欠王某某200万元,法院查封了多套房产,双方签过以房抵债协议,因房价波动王某某反悔未过户。公司两次未理会报告财产令。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查封房产价值远超执行标的、有担保在身,仅凭“未报告财产”不能简单入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入罪与出罪的边界,一直存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才够得上刑事责任。
律师视角
对申请执行人,说几句实在的:这波通告最大的价值,是给了执行线索一个明确的移送标准。执行阶段盯住几个动作:被执行人有没有转移财产、有没有虚假和解、有没有伪造租赁、有没有动担保物、有没有恶意注销变更。发现线索,第一时间提供给执行法院,申请移送拒执线索;公安不予立案的,考虑刑事自诉。通告还明确鼓励申请执行人举报,司法机关保护举报人信息。
对被执行人,也说几句:19种情形,就是19条红线。通告的窗口期还在:移送前主动履行,可以不移送;公诉前履行完毕,可以不起诉。过了窗口,就是从严惩处。欠债不还,最坏的结果是民事执行;动这些心思,结果是刑事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