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项新规同一天发布不是巧合,但影响的不是一个群体。我是律师,专注民商事诉讼与强制执行(终本案件复活 · 拒执罪控告 · 刑事追赃)。刚刚逐条啃完这份公告。我不说情绪,说逻辑。
先说我刚完稿的一本书,叫《资本的游戏》。书里有些情节和新规的出台背景有诸多相似之处。所以就先拿书抛出来做个引子了。
书中——红筹架构怎么搭、对赌条款怎么签、VIE怎么拆、离岸信托怎么用,全都装在一个故事里。许家印的红筹架构、海航的流动性危机、宝万之争、明天系的覆灭——这些你在新闻里看到的,在书里都以另一种方式上演。我写规则是怎么运作的、决策是怎么做的、钱是怎么流的。写规则的变化影响所有人的命运。让人看完就懂的写法。目前正在联系出版社出版。欢迎关注。
现在正式回答问题。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1号)。同一天,最高法、最高检同步修改关于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
两项政策同一天落地不是巧合,但影响的不是一个群体。这篇文章先把两件事拆开讲,再说它们背后的同一个逻辑。
一、离岸信托新规到底在打谁
21号公告的核心逻辑很简单:你在中国赚的钱,不管你用什么跨境结构装着,税要在中国交。
但在这之前,得先说清楚一件事:离岸信托和离岸信托不一样。
许家印的红筹架构——一个具体的例子
中国恒大注册在开曼群岛,通过BVI公司逐层控股,香港上市。恒大在内地卖房赚的钱,以分红形式从这个架构一层层流向境外——境内子公司→香港控股公司→BVI→开曼→许家印个人。
在21号公告之前,许家印个人收到的分红实际税负极低。境内企业所得税已经交过了,分红到个人层面的中国个税,因为跨境结构和香港税收居民安排的配合,几乎被降到可以忽略的程度。
这条通路本身是合法的。它不叫“逃税”,叫“做了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税务安排”。
但合法不意味着不需要被看见。
许家印的问题不在于他用了这个架构——几乎所有在港上市的内房股都在用。许家印的问题在于:2.4万亿负债暴雷后,资产是否已经在这个架构的掩护下挪到了债权人追不到的地方。这才是21号公告真正关心的场景——当一个拥有红筹架构的大佬暴雷时,这个架构既是赚钱的通道,也可能成为逃债的屏障。
21号公告管的是“避税”这一层——不管信托效力、不管债权人追偿,只管一样:你从中国赚的钱,通过这个结构出去,税要算清楚。这是税法对信托法失灵和民法执行难的结构性补位。
二、穿透监管能不能覆盖所有套路
看条款设计,立法者把你能想到的退路基本都堵了:
代持?(第2条)——通过他人或组织转移财产,实际出资、负担或控制的,视为本人装入。
拿境外身份避税?(第11条)——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仍可判定为有住所居民个人。大佬暴雷前先办个新加坡永居或小国护照,然后说“我不是中国税收居民了”——法律说:不,你仍然是。
不分红,利润留在境外实体里?(第4条)——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以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按年计征。这是最狠的一条——传统信托的“递延纳税”功能被彻底击穿。
多层架构穿透不到我?(第13-14条)——CFC规则:被动收入占比超过50%或缺乏实质运营,视为境外实体,穿透至最终受益人。中间层持股超过50%的,逐层按100%计算,不给你稀释比例的机会。
费用抵扣减少税基?(第4条)——受托人报酬、管理费、法律费、投资顾问费,不得抵减。连最后的“日常维护成本抵税”空间都封了。
历史欠税能不能翻篇?(第17条)——追溯至2023年1月1日,90日内补缴不加收滞纳金。但超过这个窗口期,迟延缴纳的依法加收滞纳金,属于偷逃税性质的可处0.5倍到5倍罚款。
但也不能说“绝对全覆盖”。第10条的境外税收抵免是国际惯例——如果在境外已缴具有所得税收性质的税款,可从中国应纳税额中抵免。不过对BVI、开曼这类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地方,这个抵免基本用不上。真正在执行面的盲区在于:CRS交换回来的信息质量和税务局的实际稽查能力。
所以“全覆盖”做不到,但“把税务套利空间压缩到基本归零”是做到了。
三、对普通人的影响
离岸信托新规跟普通人基本无关。离岸信托的设立门槛通常在500万美金以上。年收入50万以下的家庭,这个新规既不损失什么,也不保护什么。关注这个政策,更多是在看一个信号——而不是政策本身会改变什么。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才是真正惠及普通投资者的部分。敏感期从“正式立项”前移到“实质讨论”阶段,内幕知情人按盘的时间窗口被压缩了——窗口越小,对普通投资者越公平。这不是说以后A股就没内幕交易了,执法跟进还需要时间,但规则面是在收窄。
四、资本野蛮生长的时代结束了吗
看一组时间线:
2018年——《个税法》引入反避税条款(第8条),法律层面铺路
2019年——CRS正式交换,信息层面铺路
2020年——蚂蚁集团上市叫停,金融科技监管逻辑重塑
2021年——恒大暴雷、海航破产,“大到不能倒”假设被打破
2022年——《期货和衍生品法》施行,证券法律体系补齐
2023年——许家印被采取强制措施,逃废债红线画下
2026年——21号公告加内幕交易新规落地,执行细则出台
这不是“突然来的政策”,是一条铺了八年的路。每一年都在收紧一点,每一年都在补齐一个短板。
“野蛮生长”的核心特征是规则不清晰、执法不严格、跨境监管有空白。在那个阶段,离岸信托几乎零税务成本,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相对宽松。不是法律允许这么做,是执行跟不上市政膨胀的速度。
这套新规意味着:执行层面终于追上来了。
但“野蛮生长结束”不等于“资本无处可去”。离岸信托的传承功能和资产隔离保护功能还在——没有债务风险的时候把资产装进信托,给子女做受益权安排,这仍然合法。21号公告收的是“税务红利”,没有收“信托功能”。
更准确的说法是:野蛮生长的税务红利结束了,合规阶段的精耕细作开始了。
对律师同行的一句话建议
以后接红筹架构客户的信托设立需求,评估流程里至少要加两步:
第一步,装入时的税负测算——市场价值减去原值,20%。
第二步,存续期的年度申报义务——是否值得继续持有这个架构。
过去离岸信托的税务成本几乎为零,现在是20%起算,精算后再给客户方案。
三个结论
第一,离岸信托新规击穿了“不分红不缴税”的经典路径,但没打掉信托本身的传承和资产保护价值。许家印的红筹架构让监管层看到了同一个工具如何在暴雷前后为同一个目的服务——不是禁止架构,是把架构成本摆到台面上。
第二,内幕交易新规是普通人能实实在在感受到的规则收紧——敏感期前移、免责出口缩小,“消息市”的相对公平性在增加。
第三,“野蛮生长”结束了。不是资本没活路了,是“钻空子拿红利”的阶段过去了。2018到2026,八年的政策递进,每一步都在做同一件事:把规则补齐,把缝隙堵上。
对于在规则内做事的人,没什么好怕的。对于试图卡在规则缝隙里赚钱的人,时间不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