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一天是星期四,晚上。景甜和张继科的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娱乐圈安安静静的。临睡前我习惯性地刷了一下热搜榜,看见热榜第一的时候,愣了两秒。
这个瓜,够大,够甜,也够乱。
孙宇晨起诉景甜。
说实话,孙宇晨是谁,我只有个极模糊的概念。好像是搞虚拟币的,特别有钱,经常上热搜,但具体做过什么,说不上来。至于景甜,我知道她是演员,大眼睛,张继科前女友。仅此而已。把这两个名字连在一起,我完全想象不出是什么画面。
点进去一看,信息量直接炸开。
孙宇晨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宣布: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起诉景甜及其父母,索还三千余万彩礼。法院已立案,孙宇晨方面申请了财产保全。
紧接着,景甜工作室回应:以艺人声誉为要挟的碰瓷。
再然后,当晚孙宇晨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长文,标题叫《我的女友景甜》,指名道姓,六千多字,写满了两人交往的私密细节,提到了“代孕”“订婚”“彩礼”,文末标注:“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我看明白了三件事:
第一,这是真打官司,不是网上过家家。婚约财产纠纷、三千多万标的、财产保全、父母连带被告——每一个词都是法律上的实锤动作。
第二,这也是一场舆论战争。起诉的同一天发长文,指名道姓写私密生活,文末标注虚构——这套操作在法律上和舆论上是两套打法,目的完全不同。
第三,我发现自己看不懂。不只是看不懂这场官司谁对谁错,更是看不懂孙宇晨这个人——他的钱是哪来的?他为什么那么在意三千万?他写那篇长文到底想干什么?
我做了十几年法律工作,有一个职业习惯:遇到看不懂的事,就把它当成一个案件来拆解。从事实入手,查证据、查背景、查逻辑。
于是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把孙宇晨这个人从头到尾查了一遍。
查完之后,我脑子里冒出两句话。
第一句是:这人的钱,来得太容易了。
第二句是:这人的思维方式和普通人之间隔着一道你根本意识不到的墙。
你见过一种人吗?他不需要生产任何东西,不需要销售任何产品,不需要提供任何服务,光靠改写一段代码就能创造几百亿的财富,而且全世界都承认这笔财富。
这就是孙宇晨。
一般人听到“炒币暴富”,会理解为“运气好,低价买、高价卖,赚了差价”。但孙宇晨不是这么玩的。
他玩的叫 ICO——首次代币发行。翻译成白话就是:他自己印了一批“股票”,然后卖给全世界。
怎么印的呢?他在一套叫“波场”的区块链系统代码里,提前写死了一行规则:创世区块发行一千亿枚 TRX 币,其中四百亿枚归创始团队和早期贡献者——孙宇晨是最大的持有人。
然后他把这套代码部署上线,那四百亿枚币就真的“存在”了——不是存在银行里,是存在全球无数台电脑共同维护的一个公开账本上。这个账本叫区块链,一旦写入,不可篡改,不可删除。
换句话说,孙宇晨在 2017 年做了一件非常特别的事:他在一个去中心化的全球账本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和对应的四百亿枚数字资产。
这四百亿枚,成本是多少?几乎是零。一套代码的编写成本,加上部署上线的那点服务器费用。如果非要给个数字,几百美元吧。
然后他用这四百亿枚币,去换真金白银。2017年正是加密货币牛市,全球投资者疯狂追逐新项目。孙宇晨拿着波场的故事,融到了大约 7000 万美元。在2017年那批 ICO 项目里,这是头部规模——这笔钱,是他的第一桶金,而且是纯利润。
接下来,他做了一件更漂亮的事。他把融到的钱用来开发波场主网,让那个当初写在白皮书上的“故事”变成了真实的、可运行的区块链网络。然后,他做了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整个局面。
他让波场链成了全世界转账 USDT——也就是稳定币,一种锚定美元的加密资产——最便宜、最快的通道。你从美国转一万美元到东南亚,通过传统银行系统可能要三天、手续费几十美元。通过波场链,三秒钟、不到一分钱。
于是全球数不清的跨境转账需求蜂拥而至,涌入波场链。孙宇晨坐在链条顶端,每笔收一点点手续费——亿分之一那种,但架不住规模太大。2024年波场网络的协议总收入超过 20 亿美元。
这就是他的赚钱方式:他不是炒币的,他是修收费站的。而且这个收费站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无法被任何人单独关闭的网络——连他自己都关不了。
写到这儿,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跟我当时一样,脑子里冒出一个问题:这个人这么有钱,为什么为了三千万去打一场官司,还要搭上自己的前女友和她的父母?
这个问题,我分析了很久,得出的结论是:对孙宇晨来说,三千万不重要,但“赢”很重要,而且“让所有人看见我赢了”最重要。
如果我们把孙宇晨拆开来,你会发现他的所有动作都指向同一个目标:流量。
拍下巴菲特午餐又放鸽子,是为了流量(那顿饭他后来还是私下补吃了,但流量早赚够了)。吃掉那根天价香蕉,是为了流量。起诉景甜并发长文,还是为了流量。区别只在于,以前他用钱买流量(比如456万美元买一顿饭),现在他用一场官司换流量,成本几乎为零,但效果可能更好。
景甜那篇长文为什么存在?为什么在起诉当天发出来?为什么指名道姓又标注虚构?为什么特意提到“代孕”这种极其敏感的词?
答案很明显:那篇长文不是写给法官看的,是写给全网的吃瓜群众看的。法律上,他通过律师和起诉状解决了“真起诉”的问题;舆论上,他通过长文解决了“真传播”的问题。至于文末那句“纯属虚构”,在法律上对名誉权侵权的认定没有实质帮助,但在传播效果上,它多了一层“我也没想到大家会这么理解”的狡黠缓冲。
这就是我说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墙”——普通人维权,是走法律途径;他维权,是法律途径加舆论轰炸同时进行,而且舆论轰炸的作用可能更大。
现在说回三千万那个问题。普通人很难理解,一个身家百亿的人,为什么要为了区区三千万闹成这个样子。但你想一想:如果他放弃了这三千多万,他的生意伙伴会怎么想?他的对手会怎么想?那些被他发过币的投资者会怎么想?孙宇晨这个人的“人设”核心是什么?就是“永远不亏”“永远在赢”。如果他在这件事上退缩了,就等于在全世界面前承认自己被人“拿了钱不认账”。这个信誉成本,对他来说远超三千万。所以他必须起诉,必须让全世界知道他在追讨,必须让旁观者看到“他没有被欺负”。至于这三千万最后能不能要回来,反而是次要的了。
景甜的回应,我读完之后的感觉不是“同情”,是“警惕”。
她说“我眼光不行、我智慧欠奉”。这句话放在普通女孩身上,是自嘲;放在一个被起诉三千万、被公开提及代孕的顶流明星身上,是故意把姿态压倒最低,让所有围观者自动站到她那边。你一旦站在“她好可怜”的位置上,就很难再去追问:她到底有没有收那三千万?她对代孕传闻为什么不直接辟谣?
这不是装可怜,是用“示弱”替代了“事实澄清”。因为一旦开始解释事实,就会陷入举证困境;而一旦开始示弱,就不需要证明任何东西。
但问题在于:一个出道多年、背后有专业法务和公关团队的顶流明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发出去的每一个字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她不是不会写一份强硬的法律声明,她是故意不写。
她选择了“舆论防守”而不是“法律反击”。因为一旦她起诉名誉侵权,就会进入漫长的举证期,而“我眼光不行”这句话,不需要任何证据,就能让全网自动站队。
说白了,两个人都没有在“打官司”,都是在“打舆论”。孙宇晨用长文打舆论,景甜用示弱打舆论。法庭上的胜负还早,但法庭外的观众席,已经坐满了人。
写到这儿,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我把这三篇分析发到网上,反响平平,评论区的大多数留言还是在问“代孕到底是不是真的”。
一开始我有点泄气。后来我想明白了——这就是孙宇晨那套玩法最厉害的地方:他制造了一个足够大的话题,让大多数人停留在“吃瓜”的层面,根本没有余力去追究更深层的东西。而能追究的人,大概率也不会在知乎上写回答。
所以我就写了这篇文章。不保证有人看,但至少,我把我看到的那部分真相说清楚了。
当然我也可能是错的。孙宇晨这个人太复杂,任何单一维度的分析都可能挂一漏万。但如果你也对这个人感到好奇,想搞懂他到底是怎么运作的,我的建议是:别只吃瓜,也别只信任何一方的说法。把他当成一个“案件”来拆解,从事实入手,查背景,查逻辑,查每一步动作背后的动机。
看完了,你大概率不会喜欢这个人,但你会承认一件事:他比绝大多数人更早看懂了这套规则的玩法。至于这套规则是什么——答案都在他的每一步动作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