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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执行的人越来越多,问错的也越来越多。

“被限高了多久能解除?”“上了失信名单是不是一辈子?”“终本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三个问题,三件事。性质不同,能摘掉的条件不同,要等的时间也不同。混着理解,要么白等,要么错过能办的事。

一、限制消费:没有期限,只能“办”掉

限制消费(俗称“限高”)限制的是行为,依据是最高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谁会被限高?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其中容易忽略的一点:已经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人,法院应当同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所以这两件事常常一起出现,但它们不是一回事。

被限高以后不能做什么,规定列了九项: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这类场所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新建或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办公;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买高额保险理财产品;坐 G 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

被执行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一并受限。

怎么解除?规定第九条给了两条路: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以解除;履行完毕的,法院应当及时解除。

注意“可以”和“应当”的差别。后一条是硬的——钱还完,法院必须解除。前一条是软的——解不解,要看申请执行人点不点头、担保够不够硬。

所以限高最大的特点是没有期限。不履行、不担保、对方不同意,就一直挂着。想靠时间熬,熬不掉。

如果确实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要做被限制的那种消费(比如出差必须坐飞机),可以单独向法院提出申请,审查属实会批准。这不是解除,是一次一次地批。

二、失信名单:有期限,但有例外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信用惩戒,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 年修正)。

纳入的情形有六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伪造证据、暴力威胁妨碍抗拒执行;虚假诉讼仲裁、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四种情形不得纳入: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已查扣冻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履行顺序在后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是未成年人的,也不得纳入。

多久能删,规定里有个例外。

因上述第二到第六项情形被纳入的,期限是二年;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积极履行、主动纠正的,可以提前删除。

但如果是因为第一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被纳入的,规定里没有给期限——不适用这条“二年”规定。也就是说,最常见的那种欠钱不还,理论上可以一直挂着。

至于怎么删,规定第十条列了七种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的情形:履行完毕或执行完毕;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且法院同意;终本后网络查控两次以上没查到财产、也没人提供有效线索;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裁定中止执行;裁定不予执行;裁定终结执行。

纳错了、或者信息记错了,可以申请纠正:法院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三个工作日内纠正;驳回的,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还有一条: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之后,六个月内他再申请把你纳回来,法院不予支持。

三、终本:不是结案,是暂停

终本的全称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名字里带着“终结”两个字,最容易让人以为案子完了。

不是。它是一次程序上的暂停。案子还在,案号还在,义务还在。

终本有硬条件。按《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法院要同时满足五项:已经发出执行通知并责令报告财产;已经发出限制消费令,并把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自立案之日起超过三个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查找。

反过来看:收到终本裁定,基本可以确定,限高已经做了;符合条件的,失信名单也进了。很多人第一次发现自己被限高,就是在这一步。

终本之后呢?

被执行人继续履行义务。

已经采取的措施继续有效——限高、失信、查封、冻结,都不会因为终本自动解除。

申请执行人发现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本后五年内,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一次被执行人财产,并告知申请执行人。这条不用申请。

需要续查封、续冻结的,可以申请续行手续;追加被执行人成功以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四、几个常见误解

终本了就是结案——措施继续有效,五年内每半年查一次财产。

上了失信名单两年自动删——只有第二到第六项情形有二年期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没有期限。

限高会自动解除——不会。要么担保、要么对方同意、要么履行完毕。

找中介能洗白——撤销、更正、删除都有法定程序,法院三个工作日内办,不用花这笔钱。

五、你站在哪一边

同样六个字,站在不同位置,要做的事完全相反。

两边都不是“等一等就过去了”的事。

你的案子现在什么状态?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被限高、上了名单,还是已经终本——在公众号里留言说这三条,我先看看有没有能往前推的动作。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 年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 年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法〔2016〕373 号)。

这三件事怎么用,取决于你站在哪一边,可以看律师服务入口;相关旧文:终本了,钱还能要回来吗?四件事按顺序做、执行异议怎么破:一张异议书,拖你两年、申请强制执行的完整操作指南、卡被异地公安冻了半年:怎么解、找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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